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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12-17 16:33:40

责任编辑:陈敏


学习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
  眉山网讯(记者 王磊)今(13)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市委书记慕新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罗佳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市政协主席王影聪,市委副书记黄剑东出席。
  会上,先后学习了中央、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三部党内法规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
  慕新海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慕新海强调,要加强党委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宗教工作无小事”理念,及时研究重要问题,充分做好工作保障。要大力推进中央督查问题整改,主动下深水、解难题,结合绿色殡葬改革开展统筹治理,稳妥化解矛盾。要加强各级宗教部门能力建设,深入研究推动宗教治理现代化的务实举措,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切实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切实维护我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慕新海指出,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三部党内法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对提高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意义十分重大。慕新海强调,全市上下要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夯实“两个维护”的法规制度保障作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严格执行党内法规,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一级带一级的良好氛围。要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为遵循,确保文件制定和工作部署必须符合中央党内法规制度安排。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
  慕新海指出,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我们必须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慕新海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眉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要求,对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到位,提前谋划好执法队伍改革,构建智慧监管平台,大力实施食品安全群防群治工作,全面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市领导陈万忠、唐宏、余自生就学习体会作了交流发言。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不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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