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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关于禁止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及宰杀的通告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1-24 12:41:29

责任编辑:雷尧



  为进一步加强活禽制品质量安全,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和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洪雅县政府决定,将集中关停中心城区所有的活禽交易、非定点宰杀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及宰杀禁止范围:北至九胜大道一段、二段,东至东大街,南至滨江路雅女浴场,西至志远路、九胜大道三段。


  二、从即日起全面禁止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内及市场外活禽(指鸡、鸭、鹅、肉鸽、鹌鹑等)交易。


  三、从2020年1月25日起,全面禁止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内及市场外活禽(指鸡、鸭、鹅、肉鸽、鹌鹑等)宰杀,全部转型为白条禽或禽产品销售。

  实行定点宰杀,推进活禽“集中宰杀、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目前县农业农村局正在积极落实活禽定点宰杀场所,场所将另行通告。


  四、凡进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销售的禽类冰鲜产品,必须是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附具检疫合格标识的禽类冰鲜产品。

  请全体市民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意识,购买或者选择具有检疫证明的禽类冰鲜产品。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责依法进行管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特此通告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洪雅县公安局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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